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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记沈阳市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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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06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三五普法巡礼

  阳光工程
  ——记沈阳市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
  沈 师
  辽宁省沈阳市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执法公示制,向市民公布本部门的职责、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处理结果和举报电话等。这些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上墙、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多种形式公示,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政务公示的意愿,使全市行政、司法系统在社会、市民中有一种全新的形象。
  首先,他们明确规定了公示制必须具备六个要素,即公开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结果、举报渠道、责任追究的内容。政府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公开了各类办事事项近2000项,党群、司法等系统也根据工作性质将应该加以公示的尽可能公示。
  其次,简化程序,实行简洁快速的办事模式。他们从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程序多、效率低的审批事项抓起,推出“一站式”服务。市建委从建设项目审批有关的21个部门中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使建设项目审批由原来的200多个工作日减少到50个,要盖的公章由120个减少到19个。市政府从计委、经贸委等27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大大提高了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效率。现在,这些部门的权力观念变得越来越淡,服务观念越来越浓。一些市民高兴地说:“现在是多了公仆少了官。”
  公示制把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责任追究条款分解到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公示制是“阳光工程”,既让公务人员集中精力勤奋工作,又减少了黑幕交易,构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约机制,形成了反腐败的特色和优势。中国鞋城50多名业户怀疑地税所在税收上优亲惠友,听说实行了税收公示,于是集体来所查看,发现该所面貌一新,不仅办事规定在墙上写得明明白白,而且纳税的依据、程序、结果等一目了然,明确无误。业户看后信服地说:“你们做了这么多细致的工作,并且敢亮家底,真是既勤政又廉政。”公示制使机关及执法人员的行为高度透明,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据有关部门统计,政府系统推行公示制以来,违纪违法案件比过去下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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