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长春 领导要过法律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06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长春
  领导要过法律关
  吉 师
  “过去对法律了解不多,通过轮训,现在知道了哪些问题该用哪部法律来处理。”这是吉林省长春市纪委常委孙德明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后的一番话。如今,长春市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法律这道关,而把守这道关口的就是长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在长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的眼中,依法治市是一项事关长春市发展的重要系统工程,只有加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关的职能,才能使其运作起来。为此,市委决定把市普法领导小组改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把普法办改为依法治市办公室。这不只是个名称的改变,而是将依法治市的领域拓得更宽,是要在法制教育的基础上,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提高城市法制化水平为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市委确定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
  长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挑起了重担。1998、1999两年,市委从全市当前和长远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决定由依法治市办公室会同市纪检委、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执法大检查,向野蛮执法、越权执法等行为“开刀”,并把软环境建设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长期抓下去。
  为了使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在“软件”上,长春市委敢于做强做大。在国家尚未纳入编制、其他省市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破格破例,单独设立了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和办事机关,把办公室由处级提为局级,办公室人员编制也由普法办时的8人增至2000年的21人。在总结这一经验的基础上,长春市又在南关、朝阳、二道三个区试行新的领导体制,把原政府的法制部门、司法部门统归依法治区办公室领导,三家合署办公,集普法和依法治理于一体,职权优势互补,更加协调一致,效能明显优于过去那种“单打独奏”的机制。
  在“硬件”上,长春市委更是舍得投入。在市财政可供支配的预算经费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把普法、依法治市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正式发文要求各级财政给予全力保障。今年,市政府又为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和集中轮训拨专款10万元,使办公室功能进一步加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