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打拐沉思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06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打拐沉思录
  任晓刚
  编者按:历时3个月的打拐专项斗争已经结束了。一批被拐妇女重获新生,一批被拐儿童回到了亲人身边,一批人贩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我们在庆功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在中国的一些地方,有不少妇女和孩子期待着半夜突来的敲门声打破他们悲惨命运的牢笼。打拐,在这样的期待之中变得异常的沉重,变成了每个民警、每个关注打拐行动的人们心中最灼人的字眼。对于泯灭人性、丧尽人伦的犯罪分子,我们决不放过。
  “买方市场”为何形成?
  在打拐行动捷报频传的时候,也有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令民警们喜忧参半。一些被拐妇女为了能留下来,而不如实交代情况,报假名字等,妨碍干警办案。同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错误地认为人贩子拐卖妇女是做红娘,是为村里找不到媳妇的男人做好事。在查案过程中,有的基层领导还为人贩子提供便利,为买主出具假证明,包庇买主。在民警解救妇女时,他们还通风报信,阻挠民警执行公务,造成了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不力。
  通过以上问题,我们不能不对“买方市场”现象进行思考。
  其实,在我国许多农村,男方为了筹集娶媳妇的彩礼几乎要花尽多年的积蓄,而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通常,一个家境贫困但自身条件较好的女孩子的彩礼要3万到5万元。这样,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男青年来说,从人贩子那里买个媳妇只要花个几千元,自然合算得多。
  另一方面,一些贫困村里的女青年希望可以嫁到富裕的地方,而经济条件较好又有一定文化的女青年也希望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去闯世界,而她们绝大部分不愿再回到农村去。这样就造成了一些农村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据统计,个别贫困乡村里20岁到30岁的男女比例高达6∶4。一些农村男青年的婚姻大事就成了人贩子从中牟利的市场。而铲除“买方市场”不仅仅是加大对买主的打击力度,更是一个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被拐妇女因为有了孩子,或“丈夫”还不错,或家境也比自己老家强等原因愿意留下。既然这么多男女“两厢情愿”,我们政府部门是否可以主动去充当一个红娘的角色?在加强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由当地妇联组织一些跨省跨地区的婚姻介绍所,为这些贫困山区娶不到媳妇的男青年和相对更贫穷偏僻的外地女青年创造更多的联姻机会,搭上一座合法的鹊桥,对人贩子的“买方市场”釜底抽薪。
  被拐妇女家在何方
  据了解,许多被拐妇女终于结束了牢笼般生活,但在遥遥无期等待家人来接的失望中胆怯了,在回到家中父母、丈夫的冷眼和拳脚中绝望了,在村里人或明或暗的议论和指指点点中彻底心寒了……
  如不是向往着美好的生活,谁会被人贩子利用,谁甘心被拐卖?当她们陷入人贩子的陷阱,那个原本贫瘠的家就成为她们唯一的希望和开始新生活的依靠。但是,家庭和社会又是以怎样的眼光来迎接这些受尽磨难、希望光明重来的妇女们的呢?鄙夷、唾弃、拳头和流言……如果说人贩子毁了这些妇女曾拥有的幸福,那么,冷漠的社会和愚昧封建的家庭就是毁了她们未来的另一只黑手,把她们重又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因此,怎样尽快地建立起一个针对被拐卖妇女的社会帮助体系是当务之急。单纯的解救并不是目的,怎样让她们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重新被纳入正常生活的轨道才是“打拐”行动的最终目的。否则,一边解救,一边无奈地重新出走,形成了一个不断循环的怪圈,不但打拐不见成效,反而越打问题越多。
  被拐儿童路向何处
  在被拐卖的儿童当中,我们不得不说,相对于被迫偷窃、沦为乞丐的孩子来说,那些被卖做人子、人女的孩子是幸运的。相当一部分被拐孩子被犯罪分子利用,被迫从事偷窃、欺骗行乞的活动,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买来的孩子作掩护倒卖淫秽光盘。他们不知道家在何方,不知道父母在一夜间愁白了头,不知道如何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偶尔有逃出牢笼的,也逃不出再次被拐卖,或流落街头、偷窃为生的命运。
  面对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无知的犯罪,打拐也开始成为一项社会事业。一方面,利用高科技DNA鉴定,尽快使失散的家庭重聚,让尽可能多的孩子找回失散的幸福;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暂时无法认定亲属的孩子们,我们的社会应当给予他们最大程度的宽容和接纳,建立起一个相应的收容机构,让他们能同样地感受到来自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这些在心灵上备受折磨的孩子们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打拐工作发展不平衡
  对于打拐工作,有的地区没有认真贯彻公安部的各项部署,力度不够。比如河南省、重庆市打拐工作还存在着公、检、法三机关缺乏沟通,对打击处理的标准认识不一的情况。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的力度和干警们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打拐工作工作量大,需要投入的警力和经费较大,办案周期长又不容易取得成效,因此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对深挖犯罪团伙存在畏难情绪,影响了打击力度。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打拐工作缺乏足够的资金,缺乏充足的具有一定素质的专职打拐民警,缺乏必要的收容、遣送、中转机构。如何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加大经费投入,给干警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这也是把打拐工作进行到底的根本保证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系本报《时代潮》记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