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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24户居民签了供电安装合同并如数交纳了架线款,只因未能满足供电单位的非分要求,与电业公司交涉近百次,等了一年也没用上电。泌阳县电业局安装公司经理声称——不按电业局的意思办别想用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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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10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

  泌阳24户居民签了供电安装合同并如数交纳了架线款,只因未能满足供电单位的非分要求,与电业公司交涉近百次,等了一年也没用上电。泌阳县电业局安装公司经理声称——
  不按电业局的意思办别想用电
  河南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家属楼的24户居民,提起用电问题,无不对前不久被县人大代表评为行风差单位的县电业局的“电霸”作风气愤不已。
  1999年5月初,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家属楼竣工后,公司委托建筑方负责人韩某联系照明用电线路安装问题,经与泌阳县电业局线路安装公司原经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用电方出资5000元并自备线杆,供电单位负责把线路架到每户居民门口。付款方式是先预付2000元,待工程验收合格通电后付清剩余部分,并于当日签订了合同。但陈某担任安装公司经理后,工程刚完成一半,便提出要增加合同之外的附加条件:承揽每户室内装线工程,预算造价为每套房屋600元。对此,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及24家集资建房户不同意,先后多次到电业局找有关人员反映,不料该局上下众口一词:每户不交600元室内安装费别想用电。理由是该局内部给安装公司下达有经济目标,否则无法完成任务。
  为能早日用上电,泌阳畜产品公司及集资建房户只好让步,条件是住房户出工钱,让电业公司安装线路,但为防止对方随意提高电料价格,用电户自己按照电业局要求购买原料。对此提议,陈某大为恼火,声称不按电业局的意思办,永远别想用电!
  陈还说:“原公司经理签的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低,我无法接这个活,以后别找我啦!”真不知道,该谁来圆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家属楼住户的用电梦。
  河南驻马店市解放路
  顾曙光 郭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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