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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要落到实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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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24
第10版(市场专题)
专栏:热点透视

  买辆车要过十几关,历时一个多月,名目繁多的收费听起来像绕口令——
  “国家鼓励”要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 江世杰
  5年多以前公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第四十七条明确宣称:“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并将根据汽车工业的发展和市场消费结构的变化适时制定具体政策。”
  据统计,1998年与1994年相比,私车(包括货车、客车及轿车)保有量增长了106%,达到423.65万辆;而同期公车保有量却只增长了21.6%,达895.65万辆。汽车市场已开始由公款购买为主向私人购买为主转变。但是,纵观《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公布以来这几年,我国汽车产量却由高速增长变成了低速增长,致使将近一半的汽车生产能力放空,超过40%的汽车生产厂家发生亏损……
  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的政策迟迟没有出台,私人购车的潜在市场得不到大力开拓,应该算是一个重要原因。
  “鼓励”的对立面是“限制”。5年多来,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自觉不自觉地保留和出台了一大批限制私人购买、使用汽车的条条框框。例如,在汽车的购置、落籍、使用环节,中央和地方征收的税费既杂乱又很高,一辆非营业性汽车从购买到上路行驶,一次性交纳的税费要占到车价的40%—50%,营业性车辆交的税费就更多了。又例如,一些有影响的城市和地区,往往以促进本地区的汽车生产销售、减轻本地交通压力、实行更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维护国际大都市形象为理由,出台一些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甚至剥夺消费者自由选购商品权利的限购政策和歧视性措施,这是对汽车市场多元化、多层次和个性化消费需求的严重抑制。还例如,继续沿用计划经济、商品短缺时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那一套办法,对私人购买、使用汽车如同公款购车、用车一样严加管制,因而关卡林立,手续繁琐,购车人往往要经过十几个环节,往返三四百公里路程,历时一个多月,才能将车买到手。
  早在1999年初,就传出国家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汽车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消息。消息强调将制定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而这个消费政策的基本点就是鼓励私人购买汽车,尤其鼓励购买适合私人使用的经济型汽车。然而,一年过去了,除了汽车消费信贷有所启动之外,这个消费政策仍然“八字未见一撇”。其实,只要有针对性地把“限制”个人购买、使用汽车的条条框框去掉,代之以激发、支持、方便个人购买、使用汽车的政策措施,“国家鼓励”也就落到了实处。眼下,汽车厂家和汽车消费者比较一致地认为,“国家鼓励”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把乱收费这个汽车消费的“拦路虎”打掉。从国际惯例看,在汽车工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在国内汽车消费市场尚不成熟的时候,国家对汽车实行“既鼓励购买,又鼓励使用”的政策,主要体现在“税费项目少,征收数额小”上。而我国恰恰与世界潮流相反,税费多,负担重,而且法规不透明,随意性大。虽然这只“拦路虎”的危害性已经引起中央政府的注意,去年8月前后国家计委和财政部都提出,要“清理整顿汽车购买、落籍、使用过程的各项收费,减轻车主负担,促进汽车消费”。前不久,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国家将出台八项价格、收费检查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小轿车价外收费检查。然而,厂商和消费者担心的是:发文件下面不理不睬,搞检查他躲过风头再干,看来应该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各地的汽车收费项目,蓄意违犯,依法论处。
  认真清理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限制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商品短缺年代,汽车(特别是轿车)不被看成是普通商品,而被当作超前消费的奢侈品,是只供少数人享乐用的东西,再加上主要靠花外汇从外国进口,因而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减少国家财政支出,就出台了汽车特别消费税(现改为消费税,车价的3%—8%,由汽车生产企业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车价的10%,由消费者交纳)。去年12月15日,长春、上海、天津、重庆、武汉、西安、贵州等地16家汽车企业联名写信,认为征收汽车消费税增加了汽车生产企业的压力,使车价一时降不下来,成为汽车销售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求一次性取消征收或今年减半征收、明年全额取消。另有人提出,为体现国家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汽车,应该对私人购车者减收或免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免上述税费,看起来是国家财政少收了一块,实际上国家会从汽车工业开足马力生产而减少甚至消灭亏损,及其带动上游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而获得更大的收益。
  汽车税费设置应体现国家“倡导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的鲜明态度。例如,从车的性能看,可以对那些耗能多、污染重、效率低的汽车,设置较多的税费项目;同样是设置税费项目较多的汽车,又可以对公款购买者比私人购买者课征较重的税费。现在,我国已经有一些轿车和微型汽车在污染物排放方面提前达到了欧洲Ⅱ号标准,对这些优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汽车,就应该在购买、落籍和使用环节多给予一定的优惠。总之,在税费设置上,一定要拉开小排量与大排量汽车,微型、普通与中高级轿车,经济型与豪华型轿车的差距;即使在城市对汽车保有量和交通流量实行控制的时候,也不应对私人汽车和经济型轿车实行歧视性限制。
  简化购车、用车手续,为个人购买、使用汽车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建议将到交通队办理车辆移动证、到工商局交验购车发票、到交通队办理停车地点证明、到验车场检测安全性能、到交通部门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公路部门交养路费、到保险公司交新车保险费、到车务部门领取车辆牌照、到交通部门建立车辆档案、到地方税务局交纳车船使用税等等手续,简化、合并成“一条龙”办公,使购车者在一两天内就能办完全部手续。否则,就像许多持币待购者发牢骚说的:即使买得起也养得起车,也很难搭得起买车的那份功夫,费不起那份神。
  当然,制定一部真正起作用的汽车消费政策,营造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还有诸如规范汽车消费信贷制度等等内容,但是,只要把上述四个方面的事办好,“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这个重点就突出来了。而一旦这种“国家鼓励”政策被近千万户基本具备购车能力的居民具体感受到,中国汽车市场疲软现象将迅速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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