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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侦破一特大爆炸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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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1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四川警方侦破一特大爆炸案
  肖兴文 余长明
  6月26日凌晨,群山环绕的四川凉山州宁南县骑骡沟乡一片静谧安详。这时,一间小平房内却仍然灯火明亮,几个麻将客鏖战正酣。突然,山谷间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天地仿佛也摇动起来!
  发生爆炸的是距他们200米外的乡政府大楼,巨响把熟睡之中的全乡乡民都惊醒了。他们纷纷赶往现场,借着些许灯光,他们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这幢大楼一下没了一大半,仅剩小部分残壁断垣突兀耸立。
  “快报警!快报警!”宁南县公安局30多位民警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闻讯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了骑骡沟乡。
  这是一幢坐北朝南的灰色楼房,砖混结构,一共3层,每层有5间夹房,是乡上的办公兼住宿大楼,乡上的主要领导干部平时都住在这里。
  卢德才等7名住在楼内的乡干部及家属被救了出来,其中包括一名年仅10岁的男孩和一名在附近平房中被乱物砸伤的男子。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3人被炸成重伤,经送医院抢救后全部脱离危险。而乡长刘德华、乡党委副书记邓瑞昌、副乡长罗传芳等6人从废墟中被拖出来时早已停止了呼吸,有些人甚至身首异处,惨不忍睹。
  一个汇集省、州、县三级共50余名精锐警力的联合专案组迅即成立。
  经过连续三天两夜的清理,中心现场露出以后,省、州、县三级公安机关的爆炸、防火和刑事勘查技术人员连夜冒雨对中心现场进行了反复的勘查,排除了“6·26”爆炸事件是偶然事故的诸种因素,推断这是一起人为利用导火索和火雷管引爆炸药的恶性爆炸案件。
  在查明爆炸案件性质的同时,围绕案犯作案时应该具备的作案条件,联合专案组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摸排调查,在划定的侦查范围内,摸排出了一批嫌疑对象。在开展了大量的侦审和外围调查工作后,暴露出了原乡干部殷开华的重大作案嫌疑。
  6月29日下午,省公安厅副厅长吴健、州公安局局长阮茂荣听取了联合专案组的重大进展情况汇报,果断决定,当晚将殷开华带往宁南县城,连夜开展突审工作,并亲自指挥、直接参与审讯。经过近10小时的较量,打消了殷开华的对抗和侥幸心理,击溃了其心理防线。30日晨7时50分,殷开华终于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作案过程和动机。到此,全案告破。
  殷开华,男,汉族,50岁,宁南县骑骡沟乡正坝村人,原乡干部。6月25日晚,乡政府领导就他管理蚕桑工作时的经济问题找其谈话,并要他在两天之内交出所管理的账目。因此,殷对乡政府极度不满,于6月26日凌晨3时20分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恶性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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