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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 “法制校长”进校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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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13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山东昌邑 “法制校长”进校园
  本报讯 “两同学因课间打闹致伤,责任谁负?”山东省昌邑市法院干警在中学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在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原来,法制就在我们身边。”今年5月以来,为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昌邑市法院在坚持以案讲法、开展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派法官们担任了所在地中小学的“法制校长”,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仅一个月时间,“法制校长”们就为各校上课4次。(孙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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