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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云台区人民法院——强化管理 清理积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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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13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连云港市云台区人民法院——
  强化管理 清理积案
  江苏连云港市云台区人民法院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云台区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紧紧抓住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从细微处系统地加以整改。他们针对机构混设、职能交叉问题,推行机构改革,实行立、审、执、监分立,建立分权制约机制;针对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思进取的问题,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待岗辞退,激活用人机制;针对职能不清、责任不明、职权不对应问题,推行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公正高效审判机制;针对案件超审限、超执限问题,实行案件全流程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针对审判工作暗箱操作、透明度差的问题,实行审务公开,公开审判运作机制;针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实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严格制度管人机制……这些措施的实行,大大激发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今年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清理积存案件,不把积案带入21世纪。6月份起,云台区法院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院长督办、向当事人公开结案期限的办法,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在短短的两个多月中,执结积案219件,占执行积案总数的90.12%。云台区法院在清理积案的同时,注意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在消灭旧的积案的同时,防止出现新的积案。今年1至8月份,该院共新收案件657件,已执结419件,占63.77%,为实现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来,云台区人民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档案管理一级达标单位,省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在连云港市文明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创建、人民满意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中,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先后有61人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
  江苏连云港市 克明 杨军 朱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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