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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镇教育站,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应提费用标准,三年刮取不义之财100多万元,私分滥发钱物近20万元。日前,巴东县纪检部门一举查处了这个——违规“致富”的教育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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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14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一个小小的镇教育站,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应提费用标准,三年刮取不义之财100多万元,私分滥发钱物近20万元。日前,巴东县纪检部门一举查处了这个——
  违规“致富”的教育站
  地处长江三峡巫峡的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是湖北省最西端的乡镇,与重庆市巫山县接壤,不少农民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对这里的农民来说,送儿女上学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少农家子弟由于交不起学费停止学业外出打工。对全镇中小学教师来说,每学期开学是他们最无奈的时候,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学生辍学,心里不是滋味,而为了“普九”必须留住学生,有时只好自己掏腰包。与此同时,不少学生家长发现自己给孩子交的学费比其它乡镇高。难道每个乡镇都有权制订收费标准吗?他们带着疑惑,把一封封举报信寄到了巴东县纪委、监察局和巴东县教育委员会。这些举报信引起了纪委、监察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一个由上述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了官渡口镇。经过认真调查,一起官渡口镇教育站集体重大经济违纪案终于浮出水面。
  “变通”政策 超标收费
  官渡口镇教育站工作人员待遇不高,财政核定的办公经费有限,搞创收又没有好办法,站长边绪朝为了弄钱竟打起了红头文件的主意。1997年到1999年3年间,在边绪朝的精心策划下,教育站对上级下达的文件作了重大“变通”。根据巴东县物价局、巴东县教委、巴东县财政局联合颁发的《巴东县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九年义务教育收取的杂费,教育站可按每生平均10%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教育站行政经费不足,其余部分经费全部用于补充学校教学行政经费”,然而边绪朝擅自将提取标准提高到20%。这一“变通”果然为教育站带来了“财源”,3年获“利”164354元。
  尝到了“变通”政策的甜头,官渡口镇教育站的领导又在另两份红头文件上做起了文章。他们对《湖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可提取3%的统筹金”和巴东县教委“巴教勤字(1998)第033号”文件第三条关于“从今年起县区两级从下达纯收入计划中提取5%,其中3%上缴县勤工俭学办公室集中掌握……区暂留2%,其开支应报请县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审批”的规定加以“变通”,将以上两个规定合并只能收取8%的取费标准提高到50%。这一招再次奏效,教育站又多收入685461.84元。
  教育站两出“奇招”,共敛财85万余元,本该“知足”了,但他们并没有就此罢手。他们又盯上了全镇中小学生的住宿费和搭伙费,他们置《巴东县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住宿费和搭伙费全部用于学生住宿、搭伙时寝具、饮具的购置和零星维修、水电、燃料和工友工资等费用的支出”的规定于不顾,将本属学校收取的住宿费和搭伙费全部集中收到教育站,这一下又“增收”250990元。至此,教育站“变通”上级政策终于结出“硕果”,12个人的教育站,拥有了上百万元的“外快”。
  滥发钱物 肆意挥霍
  官渡口镇教育站“富”了,边绪朝等人开始谋划如何花这笔巨资。教育站的干部职工不是穷吗?补贴!差额工资不是没着落吗?补发!教育站的教职工老了怎么办?每人买一份养老保险。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旗号,很快私分了192694.6元。
  边绪朝等人在对教职工“关怀备至”之时,当然不会忘记自己也是被“救助”的对象,他本人、两名副站长、站党支部书记、会计、出纳作为“创收功臣”得到各种“补助”12000元以上。
  发了20万,剩下的怎么办?吃。教育站的成员两日一小醉,三日一大醉,利用各种机会吃喝,三年共开支“接待费”23万元之巨。
  伸手必被捉 “硕鼠”遭查处
  8月23日,中共巴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巴东县监察局和巴东县教育委员会对官渡口镇教育站乱收费、滥发钱物的经济违纪案件作出公开处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原站长边绪朝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会计陈代权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两级工资的处分;对滥发钱物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原副站长梁灿辉、胡国嵩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参与滥发钱物的党支部书记穆世祝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依法追缴全部滥发的钱物。
  湖北巴东县广播电视台 郑 君
  巴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田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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