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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 加强青少年教育 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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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2
第3版(政治·法制·社会)
专栏:

  罗干在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
  加强青少年教育 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本报成都9月21日电 记者胡健报道: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搞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社会治安的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谈话精神为指针,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加强青少年教育,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罗干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今年2月,江泽民总书记从国运兴衰、民族复兴的高度,发表了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谈话,引起了全党的高度重视。各地进一步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他同时指出,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仍然较高,问题比较突出。
  在谈到如何做好对青少年的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时,罗干指出,对青少年的教育涉及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缺一不可,必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减少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
  罗干指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学校中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加强对这些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各级政法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能,坚决打击侵犯青少年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一些治安秩序混乱、青少年缺乏安全感的地方、路段、场所,尤其是对治安不好的学校及校园周边地区,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改革开放成败、事关国家民族兴衰的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分析形势,及时掌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动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真正使这项工作管理有组织、工作有计划、事情有人干,切实负起“管人育人”的责任。各大中城市要积极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各级综治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指导、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要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把这项工作的成绩作为衡量各地各部门综治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省长张中伟,以及中央综治委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央综治委委员、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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