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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 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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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
  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据新华社深圳9月26日电(记者李南玲)为期两天的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在深圳结束。中央综治委委员、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安部部长贾春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引导人口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法制教育,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混迹其中的各种违法犯罪人员,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贾春旺提出,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前提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向小城镇转移。目前我国有2万多个小城镇,把这些小城镇建设好,对于消化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地方经济、推动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应根据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对劳动力的实际需要,制定劳务输出计划,组织、引导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要从源头抓起,加强对流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流出地要创造条件,加强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先培训后输出,提高流动人员竞争就业的能力。
  贾春旺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创安”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基层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落实。要依法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混迹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建立健全违法犯罪线索协查和通报制度,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追捕逃犯专项斗争,携手打击跨区域犯罪活动。
  中央组织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妇联和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就本系统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广东、湖南、贵州、江苏、山东、浙江、深圳等地的代表在会上发言,介绍了他们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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