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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员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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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背景资料

  中国公证员协会
  中国公证员协会是由公证员、公证处、公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机构组成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于1990年3月。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成立公证员协会,一些大中城市的公证员协会也陆续成立。中国公证员协会现有团体会员3180个,个人会员18313人。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全国的公证工作,指导各地公证员协会的工作;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三、举办会员福利事业;四、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会员的违纪行为;五、负责会员的培训,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六、负责全国公证员统一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七、负责公证宣传工作,主办公证刊物;八、负责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开展有关公证事宜的研讨、交流与合作活动;九、按照《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规定,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公证书副本的寄送工作;十、负责公证专用水印纸的联系生产、调配,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十一、对外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三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1999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从第三届理事会开始,中国公证员协会正式从司法行政部门中分离出来,独立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作用,确立了它作为自律性行业组织的地位。
  协会下设经济、民事、房地产和金融等公证业务委员会,负责开拓公证业务领域,加强公证业务的研讨、交流及指导工作。同时还建立了“维权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考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负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处罚违纪会员,负责全国公证员统一考试工作,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了规划中国公证事业的发展远景,提高公证员队伍的素质,成立了“中国公证员协会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和“中国公证员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并且把加快公证立法研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公证改革工作,作为各业务委员会和专门机构的重要任务和职责。
  中国公证员协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与国外公证界的交流与合作。自1985年开始,与国际拉丁公证联盟建立联系。先后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公证界进行了交流和合作。1991年,中国公证员协会与国际拉丁公证联盟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国际公证制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1993年3月,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法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在意大利签订了国际合作协议书,标志着我国公证界与国际公证界广泛交流、合作的开始。
  (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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