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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房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交了钱,却住不到房子 房屋中介有欺骗有陷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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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7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因租房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交了钱,却住不到房子
  房屋中介有欺骗有陷阱
  张靖 刘扬
  租房找中介公司,时下成了许多消费者最普遍的选择。然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遍布北京市的数百家大大小小房屋中介公司中,相当一部分存在着欺诈消费者现象,不少受骗者纷纷通过电话或在网上向有关部门投诉。
  原住北京西城区后细瓦胡同的汪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广告,找到位于阜成门龙蕃写字楼的某中介公司,希望租到一套合适的三居室。几经联系,在海淀区罗庄西里找到一处房子,在该公司负责查验了房主李尧的房产证、身份证并说明没有问题后,汪女士与房主签订了租赁合同,然后汪女士付给中介公司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即1800元,并与房主相约次日在赛特购物中心一次交付一年房租21600元。谁知仅住了一周时间,便另有房主找上门来,声称该住房属于自己,并出示相关证明,要汪女士搬出去。等汪女士再找原房主李尧时,李已不知去向,汪女士这才如梦方醒,知道自己受骗。
  汪女士找中介公司索赔未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为,汪女士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给付房屋租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前不久,笔者以求租者身份来到该中介公司,一位小姐热情地接待笔者。笔者说要“租”一套一居室并预付500元中介费,之后,一位姓宋的小伙子立即与房主联系,半小时后带笔者前往月坛附近联系看房。
  看房途中,笔者问:“要是房东是假的,会不会被骗?”
  “不会的,绝对不会。我们公司负责帮你检查房产证和房东身份证,没有问题的。”小伙子信誓旦旦地说。
  “万一被房东骗了呢?”笔者还是不放心地问。
  “要相信我们,我们公司是北京最大的房屋中介公司,在北京有11个分部,有营业执照。真要是被骗,我们会承担连带责任的。我们的合同都是由专业律师起草,经过公证的。”小伙子认真地说。
  笔者又问:“以前或者现在,通过你们公司介绍的,有没有人被骗?有没有人找你们打官司?”
  “没有,一个也没有。只有极少数没有介绍成功,但被骗或者打官司的还真没有发生过。”小伙子很肯定地告诉笔者。明明不久前汪女士就被骗了,而且还告了他们,却说没有。是不知道还是有意说假?
  无独有偶,数名消费者曾联名向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投诉位于锦胜华安商务写字楼的另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该公司也承诺:如对房子不满意会全额退款。但在收取他们的预付款后逃之夭夭,令工商管理人员也爱莫能助。
  笔者又拨通了几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电话,询问如何租房、租金多少和怎样保证不被房主所骗,回答几乎如出一辙。
  而在中介公司起草的房屋租赁合同上,几乎都没有“对中介公司提供不实住房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一旦发生纠纷,法院难以依据合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受损的只能是消费者。笔者从北京市一些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了解到,因房屋中介引起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中介公司提供了不实住房致使消费者受骗上当。
  看来,即便是有资质的中介公司也未必可信。而事实上,许多广告承诺的“免费看房”、“零风险”、“租房免收押金”等,其实是一些房屋中介公司骗人的谎言,所谓“看房不满意将全额退款”也不过是他们设下的陷阱。(北京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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