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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税法保税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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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7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宣传税法保税收
  王良
  江苏省姜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是一个“股”级单位,1994年底成立时仅有税干4人,至今也不过陆续增加到十多人。全局办公、办税工作面积总共不到80平方米。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只能算是个小局。但就是这么个小局,却担负起了姜堰城区500多户市属企业、3000多户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相当于全市40%的地税征收任务。
  分局成立之初,因人手紧缺,各方面工作任务都很重,而分局却把税法宣传列为首要任务。对此,有人持异议,认为搞税法宣传不过是“形式主义”,不宜投入过多的精力,以免影响收税这个中心任务。这话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分局长钱俊良却认为:我们的工作中心当然是收税,但完成这一中心任务的基础则是广大纳税人的支持配合。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大锅饭的思维定势,使得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这正是我们税收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广泛深入宣传税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纳税意识,正是预防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的最有效途径,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指出:开展税法宣传决不是什么“形式主义”,而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我们的长期任务,是全局工作的生命线。
  在市局领导毛祥林、章士学的支持下,该分局的税法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他们善于紧扣工作中心,突出阶段宣传重点。如在下岗就业人数激增,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的阶段,他们一方面合理利用有关税收政策,鼓励扶持下岗人员走自谋职业之路;一方面及时向这一处于“转型期”的新生群体展开税法宣传,使纳税意识与经营活动一路同行,为他们日后依法纳税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再如在个人所得税开征之前,他们即在全市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手段外,还组织人员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宣传台,张贴悬挂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并组织召开了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会议,请各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市属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到场,宣讲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实施方法。某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经过宣传后主动到分局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某大企业刚开始实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每月仅缴2000元,经分局同志上门宣传做工作后,该企业按规定重新认真核定每个人的应缴数额,每月缴纳总数达2万多元,有的月份高达八九万元。
  正如一句老话所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分局对宣传工作的常抓不懈,促进了广大公民纳税意识普遍提高,仅看一组数字就能说明问题:分局的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在开局之初还不到50%,而现在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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