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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召开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久拖不决案件年底要有突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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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高法召开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久拖不决案件年底要有突破
  本报北京9月27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切实解决审理案件超审限甚至久拖不决问题,今天要求全国各地法院抓紧时间,认真部署,下大力气,雷厉风行,务求年底前使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真正实现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这是笔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还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这是在制度上解决案件超审限,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个规定发布后,必将对提高审判效率,清理积案的工作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收结案良性循环的审判运行机制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在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说,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开展清理积案,决不是一般的应急之策,而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部署。这项工作不仅是解决当前积案过多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要通过严格执行审限制度,从根本上扭转超审限和隐性超审案件较多的状况,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为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的现代审判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提高审判效率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是人民法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法律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办案的最佳社会效果的要求,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水平、人民法官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
  据了解,法律规定,一审案件结案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审人民法院至迟应当在做出判决13日内或者做出裁定的8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应当至迟在做出判决的45日内或者做出裁定的35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胡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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