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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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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29
第2版(要闻)
专栏:辉煌“九五”

  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本报讯 记者单向前报道:“九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取得重要进展,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队伍结构日趋合理,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到目前为止,国务院机构改革已经完成,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
  始发于1998年的这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进行的第四次机构改革,与以往三次相比,这次机构改革主要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着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其力度和规模都突出了新环境下的新特点。经过几年努力,国务院机构改革已经完成。通过这次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减少为29个,各部门的内设司局级机构比原来减少200多个。
  与此同时,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全国省级政府工作机构由平均55个减为40个,平均精简20%左右。在机构调整上,一些地方还进行了创新和试验,为今后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省级政府人员编制平均精简47%,共减编7.4万人,是历次机构改革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九五”期间,我国政府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转变,并有了重大的突破:
  ——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国务院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向企业、社会和下级组织下放的职权约200余项,省级机构改革也进行了政事、政社分开的探索,并取得了突破。
  ——减少微观干预,加强宏观调控。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通过职能调整,将综合经济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加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逐步改变了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手段,使政府能够集中力量抓好宏观规划、政策指导、执法监督、组织协调,以及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转变工作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这次转变政府职能的切入点,国务院通过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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