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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派“村官”要尊重农民意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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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14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征文

  下派“村官”要尊重农民意愿
  宣宇才
  今年以来,福建南平市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机关抽调了大批干部下派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们提出,新“村官”应具备四个条件:具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一些年纪稍大的干部,切勿因“升官”无望而敷衍了事;具有清晰而扎实的工作思路,切勿热衷于形式主义,搞短期行为;当好“领头雁”,切勿充当“和事佬”,不要因为三年后要返回原机关,办事无原则。
  广大村民提出的四个条件,反映了农民的愿望;南平市认真考虑农民的意见选派“村官”,体现了领导机关为基层服务,为农民服务的指导思想。真正把优秀干部派到基层,农民欢迎,对工作也有利。南平的实践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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