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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是必修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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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法律应是必修课
  张治民
  笔者近日在某法律培训点认识了一位谢杜鹃大妈,老人今年虽已年逾六旬,仍然报名参加了北京市法律专业高教自考培训班。学习期间,大妈每天坚持按时到校,从不请假。有时下课了,她还在琢磨一个尚不明白的法律名词。“苦心人天不负”,大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问她为什么这么大年纪还要学习法律,大妈说:“报纸刊登了我们老年朋友上当受骗的报道,对我触动很大,我学习法律知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窥斑见豹。谢大妈的例子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已不再是少数人、年轻人的专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认识到了学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谢大妈以花甲之年仍保持学法的热情,其精神可钦可佩,也给人以启迪。在社会日新月异、新的法律不断出台、原有的法律条文不断修订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自觉学习法律知识。
  试想,如果法律真正成了人们的“必修课”,每个公民都能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那么法律作为惩恶扬善的武器就会真正发挥威力,就会真正有效地成为百姓维护自身利益的“护身符”,“依法治国”也定会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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