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烟台莱山区法院强化审判改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烟台莱山区法院强化审判改革
  本报讯 近年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的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积极对现行审判运行机制和内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推动了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
  他们一是强化立案庭的职能,建立“大立案”格局。立案庭既负责审查立案、送达保全等审判活动的辅助性工作,又负责接待来访、监督审判、督促执行等监督制约工作,实现审判工作流水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实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含执行员)选任制。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享有案件裁判权。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开庭审理要严格按照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规范庭审秩序,确实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强化庭审说理,提高当庭裁判率和裁判文书质量。三是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人员配置。四是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强化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据统计,1至5月份,全院共收各类案件934起,结案639起,其中执结180起,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3%、33.7%、68.2%。(张义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