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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存款保险“捆绑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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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16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理财参谋

  温州
  存款保险“捆绑经营”
  新华社记者 张和平
  日前,温州市金融界首创存款保险“捆绑经营”,引发当地兴起“储保热”。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温州支公司与温州市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联合推出了这一储蓄兼保险、利息作保费的服务新项目:每位储户在商业银行存入1年期的1000元钱,保险公司将之产生的18元年息(已扣除利息税),转作保费,向储户提供1.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和1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储户存1万元,则保额增至10倍。而且保障从存款的第二天起即可生效,直至存款期满。也就是说,1000元的存款尚未给银行和保险公司带来预期的储蓄和保费收入效益,保险公司也“认账”,允许储户“透支”享受1.6万元的保险保障。一些有心人一算账,发现这办法比获得同等保障而花钱投保要少支出28%—48.6%的保费。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杜绝存款人因不诚实而“做手脚”骗保,两家金融机构将储户的存款额限于1万元以下。另外,将储户的年龄限为60周岁以下。储户的存款到期后,允许自动转存并视同续保,保期直至被保险人到达限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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