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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谈核裁军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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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18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谈核裁军原则
  据新华社联合国10月16日电 (记者顾震球)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16日在第五十五届联大第一委员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就核裁军问题发言时说,国际安全领域近期出现一系列消极事态,使热爱和平的人们对核裁军的前程产生忧虑。
  胡小笛说,要克服消极因素,保证核裁军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至关重要的是,各国应努力遵循有关原则并采取具体步骤。这些原则与步骤是:
  一、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在核裁军问题上负有特殊、优先的责任,应继续大幅度和不可逆转地裁减各自的核武库。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应将其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核保护伞”与“核共享”的政策与实践应当废除。二、所有核武器国家需要明确承诺:无条件地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缔结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书。三、确保国际战略稳定是推动核裁军相关措施的必要条件。当前最重要的是,《反弹道导弹条约》必须得到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应遵守该条约和其他已达成的军控与裁军法律文书,不研制、发展和部署会损害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不帮助其他国家获得该系统,也不得利用扩散先进的反导系统和技术干涉别国内政,破坏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四、世界各国应共同努力,敦促尚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尽快加入该条约。五、核武器国家应在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基础上缔结禁止使用核武器公约。六、在上述各点的基础上,本着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和确保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通过谈判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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