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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 李鹏参加审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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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4
第2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
  李鹏参加审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吴兢、柳晓森报道:今天下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李鹏委员长参加了今天下午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现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修改后审议通过,同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家实行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于促进社会交流、民族融合、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种方言土语也多,有了统一的语言和规范的文字,对促进交流大有益处。该法既要立足长远,又要注重现实,要求过高过急也不行,要以提倡、鼓励为主,着重规范和引导。
  草案第八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一些委员提出,应加上“鼓励他们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内容,因为在公布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已作出了有关的规定。
  还有委员建议,互联网国内网站的用语用字应当规范,尤其是官方网站和新闻、教育网站更应当规范,可考虑在草案中增加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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