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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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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4
第2版(要闻)
专栏:

  依法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在互联网日益广泛应用和快速发展的今天,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有害信息的问题日渐突出,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逐渐增多。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今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强调,加强这方面的法制建设,依法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及时和迫切需要的。
  杨景宇说,经国务院法制办汇总,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比较典型的行为共有20多种。这些行为在我国刑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只是有必要针对利用互联网犯罪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对利用互联网犯罪予以惩处的刑法适用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是适宜的。
  目前,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共同性问题,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在研究并力图从法律上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杨景宇说,针对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实际情况,草案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个方面,列明具体行为,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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