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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其他地区差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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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4
第2版(要闻)
专栏:

  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其他地区差距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柳晓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他说,要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教育和资金等方面的投入,逐步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
  铁木尔·达瓦买提说,此次自治法的修改考虑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力求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在财政、金融和教育文化等方面采取必要的特殊政策,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铁木尔·达瓦买提说,修改草案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将原自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款合并修改为:“民族自治地方实行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民族自治地方按照国家财政体制,通过国家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他在报告中说,财政部从2000年起,在专项增加对民族地区政策性转移支付的同时,还将民族地区每年增值税增量的80%,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给民族地区。实行这一办法,民族自治地方将比现在得到更多的照顾,也有利于自治地方在财政上行使自治权。
  铁木尔·达瓦买提还强调了草案中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资、金融支持和应加强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口支持力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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