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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多起来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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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26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家谈法

  “秋菊”多起来的思考
  朱延青
  “秋菊”是银幕上虚构的人物,因为执着地讨个说法而成为民告官的代名词。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民告官有了法律依据,“秋菊打官司”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秋菊”也随之多了起来。据报载,去年,辽南某城市中级法院共审理行政案件230件,比上年增长了一倍多,其中行政部门败诉的案件占40%。
  “秋菊”多起来的现象,应当说有喜有忧,个中滋味值得我们深思:
  其一,“秋菊”多起来是件好事。一来体现了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强,说明老百姓敢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来它有利于提高行政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过去,有的行政部门不愿当被告、不想当被告,好像当了被告是件很不光彩的事。其实,通过打官司明辨了是非,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行政部门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行政部门更好地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新形象。
  其二,“秋菊”日见增多的事实,也表明了某些行政部门在执法中还有许多未尽如人意之处,不乏以权代法“逼”“秋菊”上法庭的现象。据报载,某乡镇在农民承包的土地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采取行政手段重新承包土地,导致农民把乡镇政府告上了法庭。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搞商业一条街,不管居民的意愿,规定凡临街一楼都要开窗破门经商,结果引来了群众不满。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其三,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让现实生活中的“秋菊”少起来。这是应当的,也是可能的。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一切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行政部门坚持以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这样就能维护法律尊严,让“秋菊”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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