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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6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城市环保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应用于城市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以便改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应当管好用好。但在襄樊市,这笔专项资金却被长期大量挤占挪用,而真正用于环境治理的不足40%。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情况虽被有关部门多次查出,可一直得不到纠正。
  如此公开违反专款专用规定,以部门利益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不能继续下去,有关部门应作出严肃处理。各地政府也应当以此为鉴,认真检查一下当地是否也有这种情况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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