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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钱 用好钱——河北省元氏县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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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6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

  管好钱 用好钱
  ——河北省元氏县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纪实
  江山 杨占林 袁纪宣
  在河北省元氏县,许多村民都知道县委和政府发的关于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的8号文件。这份文件对集体财务管理机构及财会人员管理,账簿、科目设置及票据管理,财务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监督与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之后,元氏县又制定了一系列的专门文件。
  在殷村,记者见到了自今年1月份以来该村会计曹夕洲登记的账本,完全是按照县里的安排,分成5账2本,一笔笔登记得很清楚。曹夕洲和全县208个村的同行到县里接受了3天的培训,从理论到实践,他们把会计的有关知识学了个遍。
  依法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点多、线长、面大,情况复杂、工作量大。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县里建立健全了强有力的机构,还选派了66名农经员充实到15个乡镇农经站,其工资福利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208个村全部按规定配齐了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全县上下形成了依法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组织网络和人员网络,使依法理财在组织管理上实现了一体化。
  元氏县采取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进行全程民主监督的方法,全程民主监督即:事前监督。农村财务开支,除小额开支外,500—5000元的开支,经村两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村支书、村委主任两支笔会签;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两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由两支笔会签;30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事中监督。各种开支票据,无论数额大小,会计入账时,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村民理财小组加盖“村民理财小组专用章”方可入账,审核有误的退还经办人,由经办人自行处理,经办人因故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事后监督。农村集体财务每季公开一次,逐笔逐项公开财务收支,接受群众监督。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为提高村务公开质量提供了基础保证,村务公开促进了农村集体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前,农民不知道干部收的钱都到了哪里,村干部不敢也不可能将收支情况真实公开,上级来人检查就胡编乱造,造成群众的更大不满,反而激化矛盾。一方面,村干部自身不清成为乱源;另一方面,村民对干部不服气,你让我交这钱交那钱,交了就让你们挥霍了,你让我交我就告你。这成了攥在农民手中的小辫子。
  南因镇党委书记梁文联对此感触颇深,在去年该镇调整土地的时候,老百姓一拨一拨地来找,他都不敢在办公室待。现在,乡村干部不再搞“窝里斗”,都把全部精力放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全镇4.5万亩土地,今年反季大白菜“日本50”种了5000亩,大豆4000亩,大葱1000亩,芥菜1000亩,名特优果苗800亩。
  到目前,在全县实行的“208”工程进展顺利,全县208个村,村村都有集体承办的生产性或公益性事业。全县共完成“四荒”拍卖3万亩,新开发土地1.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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