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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杨公素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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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02
第1版()
专栏:

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杨公素的讲话总领事先生、各位先生、各位同志:
我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指示,按照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我国外交部章汉夫副部长和印度驻华大使赖嘉文先生互换照会中第二项及第三项的规定,及后来我国外交部和印度驻华大使馆商谈的办法,和印度驻拉萨总领事梅农先生共同办理接收和移交印度在中国西藏地方的邮电和驿站工作。我方从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份起即派官员赴江孜至亚东一带,会同印度政府的官员在沿途各站、各局清点器材,了解熟悉业务和进行驿站设备的估价工作等。由于我国外交部和印度驻华大使馆及时的会商解决了工作中各种主要的问题,更由于印方官员在清点工作中的协助与合作,使第一阶段的清点工作,业已顺利完成。今天我们双方在议定书上签字,自今天起,印度政府在中国西藏地方所经营的邮政、电报和电话等企业及其设备和十二个驿站及其设备等,已正式移交给中国政府所有。这是中印两国切实地执行双方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所订的协定和互换照会的最明显的表现。也是中印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的有力的证明,我愿乘此机会对印度政府方面参加这次移交工作的全体官员特别是总领事梅农先生的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最后请允许我在这里热烈地庆贺这一移交工作的胜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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