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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文件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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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文件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出台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王彦田报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今后一段时期包括“十五”期间,国有企业如何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今天国家经贸委公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方案,这一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基本规范》共分为12个部分69条,对企业改革、发展、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管理等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基本规范》是近几年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度创新、加强管理的基本行为规范。《基本规范》的颁布,是深入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标志着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基本实现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
  深化企业改革是《基本规范》的主题。这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政企分开,政府与企业要由行政隶属关系改为产权关系,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二是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授权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其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如何管理,允许和鼓励地方进行探索;三是实行股份制改革,除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其它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应逐步改制为多元股东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是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并选聘经营者,董事与经理层人员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五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监事会中的国有股东代表半数以上应由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担任。
  《基本规范》还对企业发展、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以及经营管理者、技师和高级技师、新招或转岗职工以及其他职工的培训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基本规范》还特别就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经贸委强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基本规范》的重要性,把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贯彻落实《基本规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总结经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认识,把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的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贯彻落实《基本规范》上,对照《基本规范》查找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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