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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 李鹏参加审议婚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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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
  李鹏参加审议婚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
  本报北京十月二十七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时指出,我国婚姻法实施以来,对于建立平等、和睦的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了较大改变。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修改好婚姻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深远影响。
  婚姻法的修改是本次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今天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发言热烈。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是在集中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了婚姻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后起草的,比较好地作出了必要的法律修改,基本上涵盖了当前婚姻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在遏制重婚、制止家庭暴力、处理夫妻财产及离婚后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等方面增加了新内容,有了很大进步。
  有的委员提出,草案的内容除婚姻问题外,还有与婚姻有直接关系的家庭财产的处理、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等问题,因此应将该法名称改为“婚姻家庭法”。
  不少委员就重婚问题发表了意见。他们指出,现在社会上出现的重婚、纳妾、“包二奶”和姘居等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干部队伍;影响家庭稳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引发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离异子女被歧视和流落街头,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等社会问题。他们认为,这次修改加大了遏制重婚的力度,并增加了五条内容,还明确规定了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这对重婚罪是个有力的打击。
  一些委员建议,考虑到婚姻法的广泛性,草案经常委会审议完善后,应更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再集中修改完善,继续提交常委会审议。我国立法是走群众路线的,这样做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过程。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还有加大对离婚无过错方的赔偿力度,增加有关涉外婚姻的内容等。
  在与大家一起参加分组审议时,李鹏说,婚姻法的修改是最近社会关注的焦点。家庭幸福、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婚姻法的修改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他建议,草案经常委会一审后,要更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集思广益。再次审议时,可以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
  李鹏强调,在婚姻法的修改中要分清法律、道德界限。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律规范的是人们的基本行为,同时需要加强道德、舆论的作用,共同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本报北京十月二十七日讯 记者柳晓森报道: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扶持力度,大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今天在审议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时表达的意见。李鹏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西部大开发的时代要求下,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对提高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有着迫切的要求,在此时,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有着重要意义。
  有的委员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要快速发展,根本解决途径在于提高人的素质。为此,应该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在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七条“举办民族师范学校、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职业学校和民族学院”的基础上,还要更多地创办高等院校。
  有的委员认为,对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应有明确的教育扶持标准,能够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和学生的人均费用达到内地一般学校的平均水平。
  在今天下午的分组讨论中,常委会的委员们还对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财政体制、投资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财政支持、少数民族干部配备等内容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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