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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人口普查办致信被调查户 大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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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8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致信被调查户
  大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调查即将全面展开,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向每一个被调查户致信,请求对人口普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
  信中说,国务院决定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是世纪之交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对于更好地解决与人口相关的劳动就业、城乡建设管理、教育发展、环境保护、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等问题,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将我国建设成为21世纪繁荣富强的先进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中强调,国务院颁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普查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同时第二十四条还规定:“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信中写道,今年11月1日至10日是普查员入户进行登记的时间,为了顺利完成每家每户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减少普查员到住户普查登记的时间,同时,也为了使申报的内容更加准确,请提前做好准备,搞清家庭及每一位成员的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何时从何地来本乡镇街道居住、受教育程度、就业人口的具体工作单位名称及从事的具体工作、初婚年月、妇女生育状况、本户外出和暂住人口、住房的建筑面积、购建住房或月租房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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