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自行车失窃 没完没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9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自行车失窃
  没完没了
  本报记者 赵蓓蓓
  国庆节假期的一天,女儿与几个同学一起去给她们一直资助的希望工程对象———河北农村的一个孤儿寄学习用品,不料出门时还兴致勃勃的女儿,却垂头丧气地回来了———她的自行车被偷了。
  算起来,这是女儿丢的第二辆新车,也是我家丢的第四辆自行车。但我们还不算最倒霉的。听办公室的同事说,她的一位邻居(三口之家)这几年已经丢过10辆自行车!不久前在火车上,一个邻座的山西运城的旅客说,她那上中学的孩子已丢了4辆自行车,且都是在学校丢的。
  这些年,说起丢自行车,城里人几乎家家都有笔“血泪账”,哪家要是没丢过能算新闻了。“十一”放假期间去一朋友家串门,朋友说自行车刚丢了;去餐馆吃饭,服务员说车也被偷了。自行车这个中国绝大多数百姓必备的交通工具,如今成了许多人“心中永远的痛”。不买吧,上下班不方便;买新的吧,很可能会丢———等于给贼买了。可明知有可能会被贼偷,还是得买。现在人们买车,已习惯于首先考虑什么样的车不容易被偷。新车买回来更是提心吊胆,不知放哪儿好,住在平房或一楼的还可以搬到屋子里,住在楼上的可就苦了,家里有壮劳力的还能每天往上搬,否则只得听天由命。可“命”好的似乎不多。最近到国际展览中心旁边的“家乐福”超市再次给女儿买车,听那里的销售人员说,有位女士一个月之内来此买了4辆165元一辆的车———买了就丢。据了解,这家“家乐福”超市,200元以下的自行车都好卖,那种质量很差且没有保修的149元一辆的车卖得最好,仅10月1日至17日就卖了近千辆。我问一位买这种其实很不好骑的自行车的顾客,他无可奈何地说:“不好骑也没办法,怕丢啊!”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周末到这里来买车的,尽是丢车人。
  据说,偷自行车的大都是外地民工,赃车卖给谁就难说了。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偷车猖獗说明黑车市场的兴旺。有些丢车人,被偷怕了或被偷恼了,干脆不再买新车,专在旧货市场买旧车,于是窃贼也把手伸向一些半新不旧的自行车,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丢车者可能成为买赃车者,买赃车者又可能成为丢车者。那些偷车贼则如鱼得水,乐此不疲。对我们这个自行车大国来说,这种状况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与轿车相比,自行车的价值虽微不足道,却数量可观,遍地都是。正因如此,才有那么多利欲熏心、胆大妄为的偷车者。他们很清楚,偷自行车算不上大罪。甚至包括被盗者和公安部门,对自行车失窃这个已经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也缺少应有的、足够的重视。人性恶在缺少钳制力的情况下必然会恶性膨胀,盗窃自行车活动日益猖獗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当一种罪恶已危及多数人的生存质量时,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再熟视无睹。对偷车贼的放任就是对犯罪的纵容,它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远比丢一辆自行车大得多。自行车的普遍失窃不仅给许多家庭造成财产损失,直接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且使劣质车得以畅销,黑车市场兴旺,也加深了百姓对目前社会治安状况和道德状况的忧虑和不满,因此,是花大力气惩治、防范的时候了。
  公安部门应加大对偷自行车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能因其是“小恶”而疏于惩治。此外,全社会都应参与到打击、防范这种犯罪行为的行列中。首先,对百姓来说,绝对不要买黑车。只要黑车有市场,偷车者就不会罢手;其次,对管理者来说,应想方设法加强对自行车的安全管理。街道、社区应多设一些有专人看守的收费适当的存车处,骑车人要尽量把车存到存车处。
  只有打击与防范双管齐下,我们才有可能摆脱没完没了丢自行车的厄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