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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的构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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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30
第10版(汽车)
专栏:一家之言

  建立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的构想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 陈光祖
  国家创新系统是在总结20世纪工业经济时代实行的国家技术创新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适应信息时代和已经到来的知识经济社会的一种创新模式。其本质是注重通过知识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汽车工业仅仅完成了工业经济时代的部分创新工作,其核心部分的产品研发工作基本还处于空白状态。除了下决心实施国家创新系统,实现汽车工业跨越性发展之外,别无出路。
  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的三个目标
  汽车工业创新系统是官、产、学、研为振兴中国汽车工业而合作的协调性组织,在继承和发扬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引入知识的创新和应用,使之切实产业化的一个开放型网络。
  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的目标有三个,也可说是三个发展阶段:
  一、对汽车工业传统结构的关键科技项目进一步实现现代化;
  二、进一步组织好电动车科研与攻关的产业化应用;
  三、开展智能化汽车和智能化运输系统(ITS)的科研和应用工作。
  我们提出对传统结构关键技术的攻关,是因为我国汽车工业,特别是轿车工业还没有全部完成工业经济时代的现代化工作,通俗地讲还要“补课”。不然即使电动车的电驱动系统技术研制完成,但整车的水平上不去,质量不良,也还是用不上。
  这三个阶段,估计需15年时间。我们下决心用15年在关键技术上,接近国际发达汽车工业国家的水平,提高汽车工业国际竞争力,这完全是可能的。这三个阶段不是截然分开,要有交叉,是动态的,但各阶段的重心应明确,有先有后,以便与市场需求、科技适应力相衔接。
  产品研发组织形式的三种方案
  从组织形式看,对产品的研发工作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一、由一汽、东风、上汽三大集团,或其中的任何两个集团,联合起来进行新一轮的轿车系列产品的研发工作,实行内部分工,专业技术人员随分工相互支援。开发成果实行技术共享,产业化工作按自愿原则安排,最好也实行联合。
  二、以三大集团为主,吸收国内部分企业自愿参加,建立汽车工业计算机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即把产品设计的计算机运作那一部分工作集中起来,配备先进的计算机硬、软件,设立大型汽车专业数据库和辅助设施,进行计算机的辅助设计、造型、制造、工程分析、工程试验等工作,并要和国际计算机技术发展接轨,动态随机地跟踪。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心”是一个服务性质的股份制企业,但却是产品设计的核心。在某种意义说,我们办好“中心”,就可以跨越国际上一些先进汽车厂商走过的道路,直接实行高水平起步,而使我们的科技水平处于相接近的起跑线上,这就是我们的比较优势。
  三、在国家已有的电动车科技攻关项目基础上扩充,形成完整的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
  这些方案要经充分论证,也可以产生新的方案。
  国家创新系统应由政府出面组织协调
  一些与汽车工业有关的重点大学,相关的、有专业特色的科研机构,参加到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中来,并实行分工,发挥专长,进行各项科研开发项目工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还需要很多零部件企业(包括相关工业)参与,这将通过招标、国家采购等方法组织起来,实行同步开发和超前开发。我们要大力提倡有开发能力的国内、外零部件厂商实行大型模块化的设计生产和供货,不管是哪种经济形式,国营企业、独资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都在同等标准下选择。
  随着大型模块化技术的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直接供货商,在实行兼并之后,大大减少了,而又随着专业分工细化,拉开了分工层次,可多至六七层。这样,大量的中、小企业诞生和壮大起来,并成为汽车工业创新工作的基础。
  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的实施需要的资金,应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筹集。可考虑设立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的专用开放型基金,零部件企业要更多地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国家集中必要资金支持“中心”建设,并以股份制方式上市筹资。在国外引资方面同样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BOT方式等。
  在整个系统实施中应有中介机构介入,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的监测和评估。
  汽车工业国家创新系统是对传统制造业实行战略性、根本性改造的一项系统工程,任务极为艰巨,具有深远意义。为此,建议国家确定一些高层次的经济领导机构组织研讨。为了使工作能够更好安排,可先设立一个筹备小组来专门策划,以确定方案的可行性。
  此外,对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修订、鼓励汽车工业兼并改组、私人购车消费、对外引资、汽车文化产业策划等重大问题,也要统筹考虑,以形成全局性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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