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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 要以大企业为“龙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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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30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企业论坛

  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
  要以大企业为“龙头”
  在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产业结构调整中,究竟是以企业为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体,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由于政府可直接支配的资金、资源较之过去已经大幅度减少,国有企业逐渐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大企业(集团)的作用越来越大,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与产业结构调整应当以企业为主体,特别是充分发挥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经验表明,那些不仅具有生产、流通功能,而且具有融资、技术研究开发等综合性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能够发挥企业群体优势,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等作用,应该成为结构调整和国有经济改组的最重要的主体。政府要做的工作主要不是直接出面进行结构调整,而是培育这类企业集团生长的土壤,创造良好的宏观外部环境。
  第一,大型企业集团是国有企业的骨干和精华,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新兴产业和新的支柱产业的重要依托。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是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所在。在这类产业发展过程中,大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只有在规模经济基础上运作的大型企业(集团),才有可能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承担起投资金额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的产业的发展责任。不充分重视和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作用,我国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将很难站住脚,也难以调整目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
  第二,大型企业集团是产业技术进步的策源地,是技术创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有力推进者。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中,技术进步因素将取代劳动成本因素在产业竞争力中构成越来越大的份额。现代产业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所需要的大量财力和人力投入,是中小企业难以承担的。因此,在经济发展进入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为主的阶段后,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就成为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主体,大企业在产品创新基础上的科研组织功能是现代技术革命的主导力量。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及其与科研机构的联合,能够有效地改变我国科研与生产脱节、产业技术开发能力薄弱的状况,成为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有效的组织形式。而且,在科技型小企业创新成功后,大企业有能力迅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并通过产业协作链条传递到中小企业中去,带动一大批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素质的提高。因此,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国通过技术进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中枢性的环节。
  第三,大型企业集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型的企业组织,是推动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主力军。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一方面要适应规模经济的要求使生产经营集中化、一体化,另一方面要适应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实现专业化和小型化。这些要求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一种以大型企业为骨干、众多中小企业为基础的企业共生体。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并购、合并等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市场集中度,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改变买方市场条件下过度竞争的割据;通过发展把生产、流通、科研、金融联结起来,通过产权纽带或协作方式把大量中小企业联合在周围,既可以大大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突破条块分割对资金、资源在全国统一市场中流动所造成的行政性壁垒。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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