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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县里的“城隍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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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03
第2版()
专栏:

鸡西县里的“城隍庙”
本报记者 金雨困
在建筑中追求奢华、追求形式等铺张浪费的行为,在黑龙江省的鸡西县也发生了。刚下火车,在这个仅有数万人的县城里,就会看到一座红颜绿色的“庙宇式”的建筑物,上边盖着红色的大屋顶,大门口铺着花岗石石阶,正门里竖着四根大柱,立面上有古式花格的门窗和栏杆,还点缀着雕刻,涂着彩色油漆。这座金碧辉煌的建筑物果真是庙宇吗?不是的,大门口的牌子上分明写着七个大字:“鸡西县人民政府”。
这座“气派”很大的建筑物的来由是这样的:去年,鸡西县人民政府为了调剂城市公房的不足,县长毕勇三次向省里请求新建楼房一座,当时省里考虑鸡西是一个矿区,而且建筑费用又可从房租收入中自行筹集,因此就同意了。可是毕勇是个十分注意“气派”的人,他认为县人民政府乃是一县的首脑机关,决不能过于寒酸,必须要能“表现政权部门的庄严”和“适应社会主义远景”才行。因此,他专请鸡西矿务局的设计部门帮助设计,最后产生了这个他们叫做“半民族式、中西式、飞机型”的建筑。可惜任何人也不懂得这个复杂名称的含意,鸡西县的人民只能老老实实地称它为“城隍庙”。
盖这样一座“城隍庙”要花很多钱,原来省里批准的二十四万元自然不够花,况且县人民政府又擅自增加了很多计划外的工程,钱就更加不够花了,结果算算账超支了十万多元,而实际上还远不止此数。因为,毕勇是个精明人,很会捡便宜,譬如用木材吧,他可以想办法要林业部门按成本卖,仅这一项就便宜了三万多元。
但毕竟还是超支了很多的钱,怎么办呢?县长挪用民政事业费一万五千多元,这些钱本来是应该用在抚恤救济困难的烈、军属,和帮助安置转业军人的;又挪用“自筹经费”八万八千多元,这些钱本来是专用在办学校等群众福利事业上的。
现在这座“城隍庙”式的建筑物触目地竖立在鸡西车站的附近,谁知道这位县长为什么花了这么多钱,却盖了一座“城隍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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