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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 李鹏主持并讲话 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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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01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
  李鹏主持并讲话 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傅旭、柳晓森报道:今天下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渔业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决定。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签署第37、38、39、40、41号主席令,分别公布这5部法律和修改法律的决定。
  在李鹏委员长主持下,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部法律共4章28条,包括总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监督、附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渔业法、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两个决定分别自2000年12月1日和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改外资企业法的决定,对原法律中与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这两个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代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同意将这个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任免名单。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李鹏委员长发表了讲话。
  李鹏说,列入这次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共有11项,经过审议通过了其中的5项。会议通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将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渔业法修正案的通过,对于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的通过,有利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更好地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国家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会议还审议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修正案草案,通过了其中的两个修正案,这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收外商来华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条件。
  李鹏说,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引渡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和国务院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抓紧研究和修改,为进一步的审议做好准备。
  李鹏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党中央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这个报告和国务院在西部大开发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赞成和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要求国务院认真加以研究。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大江大河流域治理情况的报告。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以后,我国的江河治理进入新的阶段,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必须看到,大江大河洪涝灾害并未得到根本治理,水资源紧张、水污染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都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今年北方干旱,造成农业减产,影响了受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这说明,我国抗御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不强。我们要高度认识解决水的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继续坚持全面规划、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兴利和除害、防洪和抗旱、开源和节流结合起来,做好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同时抓紧对水法及有关法律进行修改,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
  李鹏说,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居委会组织法实施10年来,在坚持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职能加大,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因此,这部法律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居委会建设,使广大居民更好地依法行使管理自己事情的权力。同时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适时修改这部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的法律,不断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制度。
  李鹏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即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五”时期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十五”计划是我国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五年计划,对于在新世纪继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李鹏强调,明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根据五中全会《建议》制定的“十五”计划草案。我们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审议“十五”计划草案做好准备工作。中央的《建议》提出,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加强法制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全体人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这就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实现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副委员长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吴阶平、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秘书长何椿霖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迟浩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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