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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预金融业务引发挤提 滦县县政府有关责任人受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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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03
第4版(要闻)
专栏:

  行政干预金融业务引发挤提
  滦县县政府有关责任人受严肃处理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田俊荣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获悉:日前,中共唐山市纪委、唐山市监察局对滦县县政府行政干预金融业务,导致储户挤提银行存款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河北省滦县县政府在推行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集中管理工作中,于今年6月28日,要求县土地局、技术监督局等15个单位将存在建设银行滦县支行的公款转存到其它银行。此举引起一些群众对建设银行的信誉产生怀疑,最终导致建设银行滦县支行的7个储蓄网点中,有6个先后被挤提存款。这次挤提存款事件虽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金融部门的领导下得以及时平息,但在一定范围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中共唐山市纪委、唐山市监察局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滦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副县长杜珍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长胡国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苗德成在全市通报批评;责成滦县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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