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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谈 鼓励发展软件产业政策出台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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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04
第4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本期聚焦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谈
鼓励发展软件产业政策出台经过
7月11日,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各方反应热烈。日前,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陈冲,请他谈了这一政策出台的经过。
40个部门通力协作
关于鼓励软件发展,从1984年就开始讨论了,但往往是泛泛而谈。国务院有关负责人指示这次制定的政策要“敢于突破,便于实施”。这中间,不排除有部门间的利益冲突的现象。信息产业部征求了40多个部门的意见,协调、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扶持软件业的发展。各个部门对软件还是比较支持的,要按正常时限,40多个单位,一个单位用半个月就得两年。
软件真正成为产业
过去,我们国家只把软件当作科研开发。国务院的这个文件,第一次明确了软件是一个产业。这就对技术创新、资本运作和推广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科研开发只是产业化、商品化的第一步,而要形成产业,就要在资本运作下转化成产品,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都要上一个台阶。相应地,推广工作、人才和服务与过去都不一样了,特别是质量和服务意识比过去要大大增强。
基本和国际接轨
鼓励政策是在中国即将“入世”之际颁行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了一致政策,比如“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凡符合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应优先予以考虑”,“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当然,鼓励政策并没有提所谓的“国民待遇”问题。因为各国对国民待遇这一提法并没有一致的解释。这次政策的制定,注意学习国外否定式立法思想,制定了比如只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才能享受减按10%征收的所得税优惠,而重点软件企业,则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目的是鼓励先进,而不是以前那样保护落后。至于采购政策,哪个国家的政府都采购自己生产的。因此,鼓励政策规定:“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国产软件系统。”
操作适合中国国情
陈冲说,他参与考察过印度、以色列和爱尔兰的软件产业,发现他们不是样样都优惠。比如印度对软件企业一点都不收税,但个人所得税一分钱都不少收。这次制定鼓励性政策,涉及一个问题:政府到底应不应该管?有人说政府要弱化自己的功能,不要多管产业的事,因为整体的趋势是政府插手越来越少。
但陈冲认为,软件是一个新兴行业,规则还不成熟。因此,政府帮助立一些规则,这有利于公平竞争。至于规矩和办法,可能和国际上不一样,和中国国情相吻合。本报记者 任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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