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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原因”要查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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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05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种种原因”要查清
  湖南衡阳市委宣传部 邓湘源
  近闻,某公司因经营失误,造成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群众想知道实情,公司负责人却以“由于种种原因而造成的”一笔带过。这“种种原因”到底是什么原因?言者避而不谈,听者似乎也不便深究,搞得大家一头雾水。
  上述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屡见不鲜。每当分析事故、损失造成的原因、追究责任时,“种种原因”就被“广泛运用”,似乎成了某些责任人的“挡箭牌”、“遮羞布”。
  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挑明呢?我看主要原因有四:一是怕牵扯上司。因为不少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直接原因在上头,在于上级领导的决策失误,事情办砸了,下属不敢说、不能说,说了领导下不了台,自己也没有好“果子”吃。于是以“种种原因”搪塞,彼此心照不宣,“互相原谅”了。二是怕自己负责任。有些失误,明显是自己造成的,但为了保乌纱、保位子,心中有数嘴上不说,干脆来个云里雾里,以“种种原因”推脱了事。三是为了保护下属。如果是下属把事情办砸了,作为主管领导,想到他们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同时也怕牵连自己,便以“种种原因”向上级交差。四是根本不清楚是什么原因。有些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出了问题心中无数,又不去调查、分析、研究,找不出失误的真正原因,于是以“种种原因”作托辞,蒙混过关。
  综上所述,窃以为,无论出于哪一种原因,都是工作失职、作风飘浮,对党对人民对同志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与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人民公仆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如此隐瞒问题、掩盖矛盾、包容错误、逃避责任,只会诱发问题、激化矛盾、扩大错误、纵容犯罪,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更大的损失。正确的方法是,工作中出了问题或失误,就应该找原因、查线索、挖根源、追责任,不论是什么原因,不管涉及谁,都应该直截了当地指出,是非曲直弄个清清楚楚,分清责任,吸取教训,这才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
  “种种原因”应该逐一查明说清,不能轻描淡写地敷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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