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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主席还是专职为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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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08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乡镇人大主席还是专职为好
  近年来,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一律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人大主席职务,以为这就是加强了基层政权的建设。然而,笔者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做法并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乡镇党委书记处于基层各种矛盾和事务的焦点,党务工作、经济工作等方面的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很难有更多的精力去过问人大工作。而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乡镇人大担负着特别重要的使命,人大主席在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组织开好乡镇人大会议、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等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所有这些工作,对于一位肩负重担的党委书记来说,恐怕就很难顾及。
  乡镇人大与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情况有所不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即使党委书记兼任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也并不一定影响其职能和作用的发挥;而乡镇人大只有主席或配一名副主席,人数很少。如果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副主席的工作往往容易处于被动应付。——安徽人大《江淮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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