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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浪费坑木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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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06
第2版()
专栏:

对浪费坑木的检讨
本溪矿务局局长 王树人 副局长 田大田
一月八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国营煤矿的坑木为什么年年超支”一文中所批评的本溪矿务局浪费坑木的情况,是完全符合事实的,也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诚恳地接受这一批评。对本溪煤矿浪费坑木的原因,我们已进行检查和研究,并定出了具体改进措施。
造成坑木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局矿领导上的经济核算观点薄弱,对全面完成国家任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忽视成本核算,对下面的具体工作没有及时检查,对干部的教育也做得不够,因而使下面一些干部滋长了供给制思想,根本不注意旧坑木的回收和利用。有时竟把旧坑木和碎石放在碎石车里随碎石倒在山上。其次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供应和使用部门互不联系,有关人员缺乏爱护国家资财的观念,供应坑木部门又不及时了解各车间所需坑木的规格,供应的坑木不合实际需要。车间负责领坑木的人员,又不同区班长取得密切联系,领的坑木不合乎使用。在运输方面,有时当班坑木运不到,有时送错地点。使用部门遇到“大材”“长材”,就随便改小改短,截下来的木头木尾,随便装入运石车倒在山上;加上订购坑木的尺寸长短不合乎需要,护厂设备不周,因此市民可以随便进厂拿走坑木。由于以上原因,使坑木浪费现象长期存在,在国家正急需积累工业化资金的时候,我们竟对这样严重的浪费现象熟视无睹,这是不对的。
经过这次检查同时还发现了原煤的浪费也是严重的。现在我们针对具体情况,建立了以下制度:
关于坑木管理方面:各区每五日提出一次坑木规格备料单交供应科,每日坑木清料单,必须经区长审查后才能送交供应科。供应科应严格根据各工作面要求规格供应坑木。运输方面,凡井下存有当班坑木,必须当班送完,不准积压,收回的旧坑木也必须送达指定地点。收回的旧坑木本区能利用的必须留用,不能利用的不准装入煤石车,必须交运输转送回收坑木厂,量材利用。
关于原煤管理方面:掘修班长按每个场子具体情况,在任务书上规定出煤量和回收坑木量,工作完后进行检查;掘修段以小组为单位,建立回收煤和回收坑木累计材料,按时公布,并进行批评表扬。煤、石头、木头必须分别装车,不得装入一车内。
另外还规定了产品标准,做为检查质量和支付工资的根据。
采取上述措施以后,情况已开始好转,我们今后尚须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进行检查并加以改进,为彻底肃清浪费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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