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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股票如何发行上市 证监会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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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16
第2版(经济)
专栏:

  金融企业股票如何发行上市
  证监会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就金融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申请程序及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申报程序,这位负责人表示,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金融企业,应遵循《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由主承销商推荐,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正式提交申请材料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必须相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出具的监管意见函,证券公司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
  这位负责人说,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金融企业应聘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其辅导机构,辅导期为一年。因特殊原因需缩短辅导期的,应事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这位负责人表示,金融企业证券发行、上市的其他问题,应按《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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