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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两国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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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07
第1版()
专栏:

中捷两国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六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合作,以求得共同经济高涨,双方代表经过友好融洽的谈判,于一九五五年四月六日在北京签订了一九五五年中捷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中国将供应捷克斯洛伐克矿产品、畜产品、食品和茶叶等国民经济所必需的物资;捷克斯洛伐克将供应中国成套设备、五金钢材、机械、车辆和化工原料等国民经济所必需的物资。
代表我国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代表捷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是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对外贸易部第一副部长科佐尔。参加签字典礼的,中国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外交部部长助理何伟、对外贸易部有关的局长、副局长,和我驻捷大使馆商务参赞李琢之等。捷克斯洛伐克方面有: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石密茨、商务参赞沙尔和捷政府贸易代表团全体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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