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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3
第12版(社会经纬)
专栏:青少年维权大家谈

  关注这一特殊群体
  江苏团省委副书记 田锋
  江苏省公安机关加强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各级检察机关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办法》、《未成年人案件监督实施细则》等制度。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合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方式,监狱、劳教所针对未成年犯和劳教人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其实行分管、分押,科学地进行教育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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