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家庭公证 渐成时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4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家庭公证 渐成时尚
  姚玉成
  小李大学里学的是法学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法院工作,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就跟办不完的离婚案打交道,而很挠头的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双方的财产纠纷。因此,小李在自己婚前就向未婚夫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的要求,未婚夫也是一位知识分子,不仅理解小李的做法,而且很支持,双方高高兴兴地办了婚前财产公证。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中,老人健康在世时就开始立下财产划分遗嘱,以避免日后子女间为了分配财产而伤了和气。生前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它高于法定继承,任何人都应遵守它所立下的“规矩”。有着几千年封建文化底蕴的中国,老人们能够在生前通过法律手段来分家析产,这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具体体现。据统计,北京市这两年老人生前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数是7年前的3倍。
  及早立个公证遗嘱,有备无患,近几年渐渐兴起。公证遗嘱背后还藏着一个有趣的现象——年轻人热衷此道。而在80年代,则是清一色的老人。越来越多的年轻的广州人早早立下公证遗嘱,这一方面反映了国强民富及个人财富的日益增多,同时也反映了两种良好的心态:一是自主性强,立遗嘱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按自己的意愿处置个人财产;二是家庭观念强,立遗嘱可以减少家庭纠纷。其实,这种所谓的“先君子,后小人”的办法为将来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