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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防两年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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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我与人防征文

  我在人防两年间
  张铁城
  1998年夏天,我迈进了天津市红桥区人防办的大门,成为一名“人防人”。
  那时,几个大公司在全市性的危房改造施工中,将地处红桥区内的市人防工程三号干线损坏。怎么办?有人说,损坏人防工程,违反了《人民防空法》,要管!也有人担心,危房改造是市政府抓的全市人民关注的重点工程,这事儿难管!这时区人防办王希民主任召开会议,统一大家的思想。他说,人防法颁布实施不久,我们需要在实践中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人防法,也是提高全社会人防意识的重要途径。领导一席话给大家以信心和决心。同志们不辞辛苦,一趟趟跑施工单位,宣传人防法,同时,又是勘察,又是笔录,几次向市、区政府和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最后按照王德惠副市长的指示,市建委、市政工程局的领导拿出了该检查的检查,该修复的修复,该赔偿的赔偿的处理意见,这件事得到了圆满解决。自那以后,市、区有什么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都主动征求人防办的意见。后来,全市召开危房改造工程总结表彰大会,我们区人防办主任还作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戴着奖章和大红花上了主席台。
  去年底,全球闹起了计算机“千年虫”问题。一时间,世界各地纷纷成立了应急机构。咱们天津市呢,因人防办肩负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救灾的职能,市政府就把组织指挥解决全市“千年虫”问题和一旦发生“千年虫”问题的应急救援任务交给了市人防办。市人防办又将任务分解给各区(县)人防办。前所未有的任务使人防办前所未有地紧张忙碌起来。12月31日晚上,区委书记来了,区长来了,有关单位的领导也来了。当他们看到区人防办门口的人防标志,院内的宣传标语,同志们整齐的服装和有条不紊的工作后,都夸人防办不愧是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不愧是准军事化的战备机关。随着“零点跨越”的成功实现,领导们很高兴,跟我们谈笑风生,又是鼓励,又是期望,和人防办的全体同志度过了一个难忘的不眠之夜。
  最近,我们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正忙着制定《红桥区人防建设“十五”计划和2015年发展纲要》。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用我们的双手绘出人防建设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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