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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安“严”字当头抓队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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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2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日照公安“严”字当头抓队伍
  本报讯 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不断接到各界群众的来电来信,称赞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加强暂住人口管理、打击流窜犯罪活动等专项斗争为民除害,大大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而公安干警们则说,这是局里“严”字当头抓队伍结下的硕果。
  该局治警先治长,把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要求各级班子成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该局实施了队伍管理责任追究两个制度。为从根本上解决好队伍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堵塞队伍管理上的漏洞,预防和减少民警违纪行为的发生,市局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约法三章》,明确规定,市局和各分县局班子成员、市局和各分县局所属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公安民警发生职务犯罪的,局长、分管局领导、民警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辞职;虽不构成犯罪,但构成严重违纪的,上述领导要主动请求党纪政纪处分。同时,针对个别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明确了对民警54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法。
  (刘敦波 时培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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