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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表决形式当改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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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2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人大表决形式当改进
  表决形式是人大代表管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基层县(市)人大限于经济条件,实行表决时通常采用计票形式和举手形式,且计票形式多用于庄重的人事选举任免,一般表决均以举手形式进行。
  举手表决形式是一种原始古老的形式,最大特点是简便易行,却也存在诸多弊端。这种表决形式越来越不能被人民代表所接受,纷纷感到代表意愿不能充分表达。有的代表说——“党委有权、政府有钱、人大举手、政协发言”,我们一遍一遍的举手没有意义。因此县(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等重大报告通过表决,不宜再采用简单的举手形式,应该将举手形式改革成无记名投票形式。这样做会带来以下几点好处:
  第一,可以充分尊重人民代表的权利。举手表决碍于面子,众目睽睽下举反对和弃权的手怕讨没趣、怕穿小鞋,改成无记名投票形式,则代表意愿能够充分表达,不会受外界的干扰,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可以纠正形式主义的审议。随着人民代表制度的完善,县(市)人民代表的政治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举手形式改革成无记名投票形式是众望所归,能够调动人民代表审议报告的积极性。
  第三,可以促进“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改进工作。“一府两院”的报告作得好还不行,更要业绩好才能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这样就再不能打马虎眼用言过其实的文章去糊弄代表,否则审议过不了关,人民代表不投你的赞成票。压力会变成动力,“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向人民的承诺不能抛在九霄云外,必须一项一项地去抓落实。(卿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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