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不解决问题不罢休——记湖北省十堰市扶贫工作报告三审通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编者按: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和湖南省双峰县人大有一个共同特点,在监督“一府两院”中,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监督工作一追到底,不落实结果不罢休。他们的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不解决问题不罢休
  ——记湖北省十堰市扶贫工作报告三审通过
  孙天富
  2000年10月19日,湖北省十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关于〈湖北省扶贫条例〉实施情况及扶贫攻坚工作的报告》。至此,两届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20日,会议对这个《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投票表决,《报告》终于被顺利通过。
  1999年9月24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扶贫办的报告时,根据会前调查,与会委员指出扶贫工作存在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欠拨财政性扶贫资金、将无偿资金改为有偿资金投放、提高扶贫资金的贷款利率、违规抵扣扶贫专项资金等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政府扶贫办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也承认,“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对这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何处理,《报告》没有下文。为了维护贫困农民的合法权益,会议确定在11月份的第三十四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听取和审议关于扶贫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的专题报告。
  但是,在11月25日第三十四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市政府扶贫办在向人大作的报告中,只讲了扶贫资金调整方面的一些情况,而对于应严肃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报告》中只有“对53个单位审计出的问题作出了经济处罚和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决定”一句话,没有具体情况的报告。
  对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意见。有的批评说:“如果按这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来对待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不仅起不到惩前毖后的作用,反而会使那些违法违纪的人有恃无恐。”有的提出:“扶贫攻坚工作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是大局,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定要严格审计,对审计出的各类问题都要严肃处理,使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既不能、也不再敢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等。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在面临着即将换届的情况下,对这次扶贫工作报告没有轻易表决通过,仍要求市政府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有关突出问题作出处理后,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1999年12月下旬,在市政府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市长马荣华表示了政府的决心。他强调:绝不允许使用扶贫资金搞任何与解决温饱无关的项目,绝不允许拿扶贫资金平衡地方预算,对查出来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2000年1月,十堰市人大换届,此事并没有因换届而搁置下来,不了了之。换届后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继续督促市政府执行和落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安排于10月19日的第五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扶贫办《关于〈湖北省扶贫条例〉实施情况及扶贫攻坚工作的报告》。市扶贫办在10月19日所作的《报告》,不仅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审计出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分类作了详细汇报,还对严重违法违纪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突出案例,具体到人到事作了报告。如对竹山县计委挪用3个乡镇以工代赈资金46.33万元建住宅楼问题,竹山县计委已于今年1月17日在十堰市纪委监督下归还到有关企业和单位。同时,经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决定,撤销了该县计委谢心红的县委委员、县计委工委副书记和计委主任的职务。又如对郧西县原常务副县长柯某签批30万元财政性资金,给该县驻武汉办事处支付房屋租赁费问题,市纪委已对其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