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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不满意,公安继续改”——湖南省双峰县公安局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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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委员不满意,公安继续改”
  ——湖南省双峰县公安局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纪实
  彭卫国
  从1999年年初起,不断有群众到湖南省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反映,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存在问题:某公安执勤室无端向55家经营业主收取治安保证金6万多元;某派出所向所管辖单位强行收取赞助费8000多元;交警大队民警周某非法经营和走私汽车;某派出所副所长朱某、左某在办案中非法拘禁当事人等等。群众的接连反映,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开展广泛的调查,发现县公安局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于是决定在1999年11月份听取县公安局一次工作汇报,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和评议。
  1999年11月18日,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届十二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县公安局,会上,县公安局负责人在汇报完工作后,委员们针对存在的问题争先恐后发言,会议持续了7个多小时,提出各种意见15条,并要求县公安局认真整改,在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汇报整改情况。
  评议意见引起了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他们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针对委员们提出的15个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
  2000年5月23日,双峰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的整改情况汇报。委员们认为,县公安局在半年的整改中做了一些工作,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对处理干部违法、内部财务管理以及赃款赃物特别是赃车的管理问题上可以说是基本未改。会议主持人说:委员们对县公安局的整改不满意,公安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大整改力度,解决实质问题。两个月后,县公安局要将整改情况再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8月17日,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届十六次会议。这一天,县公安局负责人怀着忐忑的心情,再次来到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报告席,认真向各位与会人员报告县公安局第二次整改的情况。在报告中说:县公安局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整改意见的要求,对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8件8人,该辞退的辞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全部处理到位。针对全局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新出台了《双峰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县公安局还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赃车问题,下大力气根治毒瘤。过去公安局收缴的各类赃车177辆,全部掌握在干警个人手中,严重违规。现在所有赃车一律收缴交由国资部门全部公开拍卖处理,收回国有资产38万余元……
  委员们听完汇报,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县公安局负责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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